
「應急條例」鼓勵通過公共衛生熱線、互聯網政府網站、政務新媒體等途徑,反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,舉報遲報、謊報、瞞報、漏報行為。有關部門需要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人身安全提供必要保護。
條例又規定,相關部門公布病例、病情、人員行蹤時,必須加密處理姓名、住址、電話、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。對於編造、故意傳播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態發展,或應急處置工作虛假信息者,可處200至1000元人民幣罰款,或給予治安處罰,甚至追究刑事責任。
(「深圳衛健委」微信公號)
August 26, 2020 at 07:17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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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護「吹哨人」追究造謠者深圳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10月施行(22:13) - 20200826 - 兩岸 - 明報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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